起诉前得做好准备,找齐借条、转账记录等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,写好起诉状,把原被告信息、诉求、事情经过都写清楚。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,法院受理后按通知交诉讼费。 等法院安排开庭,按时去参加,在庭上把事实讲清楚,做好举证质证。 等判决结果,要是胜诉了对方不履行,能申请强制执行。 诉讼费按诉讼标的额比例收,聘请律师有律师费,符合条件可申请缓交、减交或免交诉讼费。
借钱不还起诉可以要回来吗
借款不还被起诉后,倘若有确凿证据能证实借款事宜以及对方未还款的情况,大多情况下是能够要回借款的。 其一,要精心准备诸如借款合同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等这类能够明确借款关系的证据。 接着向具备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展开审理。 倘若对方在法庭之上承认借款事实,同时又无正当理由拒绝还款,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对方还款,并且还有可能让其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等。 然而,要是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对方提出了合理的抗辩理由,就有可能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。 比如说,借款超过了诉讼时效,就很可能致使丧失胜诉的权利。 总之,起诉确实是追回借款的关键途径,不过必须要保证拥有充足的证据并且严格遵循法律程序,这样才能提升胜诉的几率。
借钱不还起诉都需要什么证据
1.借款合同或借条: 这是明确借款事实以及双方约定的重要凭证。 它详细记载了借款的金额、借款期限、利息等关键信息,是借款关系的书面依据,具有法律效力。 2.转账记录: 像银行转账凭证这类,它直观地证明了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给了借款人。 通过转账记录,可以清晰地看到转账的时间、金额等具体信息,这是借款交付的有力证据。 3.催款记录: 包含短信、邮件、通话记录等形式。 短信记录可以保留催款的内容和时间,邮件记录能作为正式的催款依据,通话记录则能体现催款的沟通过程。 这些催款记录显示出借款人未按时还款,出借人曾积极向其催讨欠款。 4.证人证言: 若有证人知晓借款及催款的情况,那么证人的证言就可作为证据。 证人可以客观地陈述借款的经过、催款的情况等,为借款及催款事宜提供额外的证明。 5.其他相关证据: 例如借款时的录音,能真实记录借款的相关对话; 见证人也可以在必要时出面作证,辅助证明借款及催款的事宜,增强证据的可信度。
绥滨县位于中国黑龙江省东北部的三江平原,黑龙江与松花江汇流的夹角地带。北部以黑龙江主航道为界,与俄罗斯隔江相望,南濒松花江与桦川县、富锦市为邻,东部与同江市一水相连。东西宽117千米,南北长46千米,面积3344平方千米。总人口19万人(2004年)。绥滨,在绥东设治局改设县制时,以其县城东部的绥东江岸旧绥滨埠,命名绥滨县。因其地处边境,又濒松花江,乃取“绥靖”(安抚)和“滨江”之意。隋唐属黑水靺鞨部,后归黑水都督府,辽属女真五国部的“奥里米部”,金属胡里改路,明属奴儿干都司,清为黑龙江副都统辖区。清末,1910年(清宣统二年),经汤原县知县奏请批准,在高家屯(今绥滨县临江村)设分防巡检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1912年7月,划归萝北厅设治局管辖,1913年末改为高家屯警察事务所。翌年7月1日,改设萝北县高家屯佐治局。因高家屯以姓名屯,“似欠雅驯”,1914年10月9日,奉令改为绥东城县佐。1917年3月30日,根据黑河道尹的呈请,黑龙江省长公署批准,以绥东县佐所辖区域设置绥东设治局,隶属黑龙江省黑河道。同年4月13日,北京政府内务部正式照准。1926年9月,将设治局移至敖来密屯(今绥滨镇西敖来村),1927年于敖来村东一公里处始放新街基(今绥滨镇),并将设治局迁驻新建局署。1929年1月9日,黑龙江省长公署核准,将绥东设治局升改绥东县。因与热河省绥东县重名,省长公署又于1月23日发布训令,决定将绥东县改为绥滨县,直隶黑龙江省管辖。为三等县,全县总人口2.57万人。东北沦陷后,初隶黑龙江省,1934年12月划归三江省管辖。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划归合江省管辖。1949年5月,撤销合江省,改隶松江省。同年6月23日,东北行政委员会批准,撤销绥滨县,并入富锦县。60年代初,为了加强边境地区的工作和对农业生产的领导,1963年12月30日,国务院批准,恢复绥滨县,以富锦县松花江以北的绥滨地区为绥滨县的行政区域,县址设于绥滨镇,隶属合江专区。1964年2月11日,省人民委员会下发通知,筹备设立绥滨县,同年3月两县正式分开。1985年1月,正式撤销合江地区,划归佳木斯市领导。1987年11月6日,国务院批准,划归鹤岗市领导。